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行業(yè)標準
捆書帖機
Bundling machine
JB/T 9121-1999
代替ZB J87 017-89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1991-07-12批準 2000-01-01實施
前言
本標準是對ZB J87 017-90《臥式捆書頁機 技術條件》的修訂。本標準與ZB J87 017-90相比,將標準名稱改為《捆書帖機》,使標準名稱更為確切。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ZB J87 017-90。
本標準由全國印刷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宜賓大業(yè)印刷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肖玉林、王友生。
本標準于
捆書帖機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臥式捆書帖機(以下簡稱捆書帖機)的基本參數(shù)、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產品成套供應范圍、標志、包裝、貯存、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臥式電動捆書帖機,不適用于液壓型式的捆書帖機。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788—1987 圖書、雜志開本及其幅面尺寸
GB/T 5226.1—1996 工業(yè)機械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GB/T 6388-1986 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
GB/T 9969.1—1998 工業(yè)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
GB/T 13306—1991 標牌
GB/T 13384—1992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 14436-1993 工業(yè)產品保證文件總則
JB/T 3090-1999 印刷機械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3 基本參數(shù)
3.1 捆書帖機適用書帖開本及其幅面尺寸按GB/T 788-1987中第2章所規(guī)定的毛本幅面,特殊開本的圖書和雜志只要其幅面尺寸小于GB/T 788-1987中的A4(16開)毛本幅面也同樣適用。
3.2 捆書帖機的型號與名稱應符合JB/T 3090的規(guī)定。
4 技術要求
4.1 捆書帖機應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2 梯形螺紋副應轉動靈活,無卡阻現(xiàn)象,無異常噪聲。
4.3 軸承工作溫升不得高于
4.4 兩繩板內側最大間距不得小于公稱值,兩繩板內側平行度公差為
4.5 活動繩板運動速度不得低于
4.6 繩板最大壓緊力不得小于5 kN,彈簧復位良好。
4.7 經壓緊、捆扎后的書帖應平整,實貼。
國家機械工業(yè)局 1999-07-12 批準 2000-01-01實施
4.8 電氣質量
4.8.2 機殼與電源進線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4.8.3 耐壓強度為1500 V(50 Hz)。
4.8.4 捆書帖機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及標志,接地電阻不大于0.1Ω。
4.9 外觀質量
4.9.1 外露加工表面,涂鍍表面不應有銹蝕、磕碰和明顯的劃痕。
4.9.2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應有氣孔、凸瘤、凹陷等缺陷。
5 試驗方法
5.1 每臺產品需進行30 min空運轉試驗。目視檢查繩板運動、彈簧復位、電器控制等。應符合4.2規(guī)定。
5.2 兩繩板內側最大間距和平行度誤差測量
5.2.1 將活動繩極退到極限位置,用鋼尺測量兩繩板內側的距離,精確到
5.2.2 在兩繩板內側上下左右四點分別測量間距,其最大差值即為平行度誤差。應符合4.4的規(guī)定。
5.3 活動繩板運動速度測量
a)在活動繩板運動速度測量時用秒表計時,用鋼尺測量起、止行程距離,計算活動繩板運動速度;
b)用轉速表測量梯形螺桿轉速,再乘以螺距,計算活動繩板運動速度。
兩種計算方法等效。結果應符合4.5的規(guī)定。
5.4 最大壓緊力
將標準測力彈簧組置于兩繩板之間,啟動機器將彈簧組壓縮至電動機堵轉為止,用游標卡尺測至彈簧組的變形量,再按標準彈簧的剛度計算出最大壓緊力P:
P=np′F1
式中:P——最大壓緊力,N;
n——彈簧件數(shù);
p′——彈簧剛度,N/mm;
F1——變形量,mm。
測量計算結果P應達到4.6的規(guī)定。
5.5 目視檢查外觀質量,應符合4.9規(guī)定。
5.6 每臺產品出廠檢驗時,負荷試驗按GB/T 788-1987中規(guī)定的A4(16開),A5(32)開任選一種毛本幅面書帖進行不少于五次的壓緊、松開、捆扎等操作,并達到4.7的要求。
5.7 按GB/T 5226.1-1996中第20章的試驗方法檢查電氣質量,應符合4.8規(guī)定。
6 檢驗現(xiàn)則
6.1 每勸產品須經制造廠質顯檢驗部漳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6.2 每臺產品應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檢驗,若有一項不合格,該產品為不合格品
7 產品成套供應范圍
a)整機;
b)必需的附件、易損件;
c)操作、維修所必需的工具。
8 標志、包裝、貯存、運輸
8.1 標志
a)制造廠名稱:
b)嚴品型號、名稱;
c)主要技術參數(shù);
d)出廠編號;
e)出廠日期。
8.1.2 產品包裝儲運標志按照GB 191的規(guī)定正確選用
8.1.3 運輸包裝收、發(fā)貨標志應按GB/T 6388的規(guī)定。
8.2 包裝
8.2.1 產品包裝前,應對外露零件、涂鍍件進行防銹處理。
8.2.2 產品包裝箱應符合GB/T 13384的規(guī)定。
8.3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受潮。若貯存期超過1年,出廠前應開箱檢查,發(fā)現(xiàn)產品包裝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時,應重新進行包裝。
8.4 運輸
產品運輸起吊時,要按包裝箱外壁上的起吊標志穩(wěn)起、輕放,防止跌落、碰撞。
8.5 每臺產品出廠時.必須提供下列文件:
a)產品合格證
產品合格證的編寫應符合GB/T 14436的規(guī)定。
b)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的編寫應符合GB/T9969.1的規(guī)定。
c)裝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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