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4日,原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制定了《產品免予質量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免檢辦法》)。
2001年12月,根據免檢工作一年多的實踐以及國家質
免檢是指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產品免予政府部門實施的質量監(jiān)督檢查的活動。獲準免檢的產品“在一定時間內免予各地區(qū)、各部門各種形式的檢查”。
免檢產品自獲準免檢之日起3年內,在全國范圍內免除各地區(qū)、各部門在生產和流通領域實施的各種形式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
免檢標志屬于質量標志。獲得免檢證書的企業(yè)在免檢有效期內,可以自愿將免檢標志標示在獲準免檢的產品或者其銘牌、包裝物、使用說明書、質量合格證上。國家質檢總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免檢標志呈圓形,正中位置為“免”字漢語拼音聲母“M”的正、倒連接圖形,上實下虛,意指免檢產品的外在及內在質量都符合有關質量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在這一中心圖案上方,有“國家免檢產品”的字樣,顯示了國家免檢的權威性。
轉載自: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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