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258-199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guī)定 General rules for preparation of precautionary labelfor industrial chemicals 1999-05-14發(fā)布
1999-12-01實施1 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內容和編寫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以及其它對人體和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的編寫。
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T15098-94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類別劃分原則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
3 定義本標準中采用下列定義。
3.1 劇毒品急性毒性為:經(jīng)口LD50≤5mg/kg;經(jīng)皮接觸24hLD50≤40mg/kg;粉塵、煙霧或蒸氣吸入1hLC50≤0.5mg/l的液體或固體。
3.2 有毒品急性毒性為:經(jīng)口5mg/kg<LD50≤50mg/kg;經(jīng)皮接觸24h40mg/kg<LD50≤200mg/kg;粉塵、煙霧或蒸氣吸入1h0.5mg/l<LC50≤2mg/l的液體或固體。
3.3 有害品急性毒性為:固體經(jīng)口50mg/kg<LD50≤500mg/kg;液體經(jīng)口50mg/kg<LD50≤2000mg/kg;經(jīng)皮接觸24h200mg/kg<LD50≤1000mg/kg;粉塵、煙霧或蒸氣吸入1h2mg/l<LC50≤10mg/l的液體或固體。
4 標簽4.1 表示安全標簽用文字、圖形符號和編碼的組合形式表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注意事項。
4.2 內容
4.2.1 化學品和其主要危害組分標識
4.2.1.1 名稱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通用名稱。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標簽的正上方。
4.2.1.2 分子式用元素符號和數(shù)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數(shù),居名稱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項可略。
4.2.1.3 化學成分及組成標出化學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危害組分、濃度或含量。
4.2.1.4 編號標明聯(lián)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 No.和CN No.表示。
4.2.1.5 標志標志采用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和“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規(guī)定的符號。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志。標志符號居標簽右邊。
4.2.2 警示詞根據(jù)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分別進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具體規(guī)定見表1。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警示詞位于化學名稱下方,要求醒目、清晰。表1警示詞與危險性類別的對應關系警示詞 化學品危險性類別 危險 爆炸品,易燃氣體,有毒氣體,低閃點液體,一級自燃物品,一級遇濕易燃物品,一級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劇毒品,一級酸性腐蝕品 警告 不燃氣體,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二級自燃物品,二級遇濕易燃物品,二級氧化劑,有毒品,二級酸性腐蝕品,一級堿性腐蝕品 注意 高閃點液體,二級易燃固體,有害品,二級堿性腐蝕品,其它腐蝕品
4.2.3 危險性概述簡要概述化學品燃燒爆炸危險特性、健康危害和環(huán)境危害。居警示詞下方。
4.2.4 安全措施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yè)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fā)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4.2.5 滅火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
4.2.6 批號注明生產(chǎn)日期及生產(chǎn)班次。生產(chǎn)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4.2.7 提示向生產(chǎn)銷售企業(yè)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4.2.8 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4.2.9 應急咨詢電話填寫化學品生產(chǎn)企業(yè)的應急咨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5 制作
5.1 編寫標簽正文應簡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規(guī)范的漢字表述,也可以同時使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義必須與漢字相對應,字形應小于漢字。相同的含義應用相同的文字和圖形表示。具體參照附錄A、附錄B所提供的短語進行編寫。當某種化學品有新的信息發(fā)現(xiàn)時,標簽應及時修訂、更改。
5.2 顏色標簽內標志的顏色按GB13690-92規(guī)定執(zhí)行,正文應使用與底色反差明顯的顏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 印刷標簽的邊緣要加一個邊框,邊框外應留大于3mm的空白。標簽的印刷應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膠粘材料應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標簽可單獨印刷,也可與其它標簽合并印刷,樣例見附錄C。
6 使用
6.1 使用方法標簽應粘貼、掛拴、噴印在化學品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多層包裝運輸,原則上要求內外包裝都應加貼(掛)安全標簽,但若外包裝上已加貼安全標簽,內包裝是外包裝的襯里,內包裝上可免貼安全標簽;外包裝為透明物,內包裝的安全標簽可清楚的透過外包裝,外包裝可免加標簽。
6.2 位置標簽的位置規(guī)定如下:桶、瓶形包裝:位于桶、瓶側身;箱狀包裝:位于包裝端面或側面明顯處;袋、捆包裝:位于包裝明顯處;集裝箱、成組貨物:粘貼于四個側面。
6.3 使用注意事項
6.3.1 標簽的粘貼、掛栓、噴印應牢固,保證在運輸、貯存期間不脫落,不損壞。
6.3.2 標簽應由生產(chǎn)企業(yè)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若要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包裝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標簽。
6.3.3 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或包裝,在經(jīng)過處理并確認其危險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標簽,否則不能撕下相應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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