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6月30日召開的GB7718—2004食品標準宣貫會上獲悉,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達到食品安全衛(wèi)生,規(guī)范食品市場秩序,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4年5月9日頒布了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強制性標準,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舊標簽一律不能再使用。
據了解,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強制性標準與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在:增加了“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增加了“配料清單中可以使用的類別歸屬名稱”;增加了“凈含量計量單位的標示要求”和“凈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要求”;增加了集團公司、分公司、生產基地或委托加工預包裝食品的單位名稱和地址的標示要求;增加了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限的預包裝食品類別;增加了規(guī)范性附錄“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的計算方法”。GB7718—2004是食品標簽系列國家標準之一,與之相應的國家標準還有GB10344—1989《飲料酒標簽標準》。
此外,本標準規(guī)定了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基本要求、強制標示內容、強制標示內容的免除、非強制標示內容,適用于提供給消費者的所有預包裝食品真實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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